为做好学院新生班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接收转专业本科生按照以下工作方案执行:
一、 工作原则
根据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应大筹〔202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学校教务处筹(2026-2)号文件要求,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给予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和个性发展空间。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特点及优势,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保障
根据《管理办法》有关工作安排,为确保我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工作。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书记、副院长
成 员:各教研室主任、学办主任
三、接收条件
1、学生申请转专业须符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通知规定的条件;
2、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理由应真实、充分,并能够详细掌握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关情况;
3、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对申请学生的学业考核要求,如地球物理学、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对数学、物理类课程要求较高,相关课程分数较低的不接受转入;
4、学生身体条件不适合在地学类专业学习的,不建议转入;
5、学生不能与原班级、原宿舍同学和谐相处的,不接受转入;
6、学生入学以来因违反学校有关纪律,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处理的,不接受转入;
7、学生入学以来学业上有不合格等情况的,不接受转入;
8、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须通过学院的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围绕学生对转入专业了解的相关情况、转入动机、学业规划、发展前景等,通过后方可转入;
9、学院将在学校及教务处规定时限内于学院网站公示结果。
四、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
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各专业招生规模,教学和管理具体情况,第一学期末各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2025级(人) |
1 |
地球物理学 |
5 |
2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5 |
3 |
地质学 |
5 |
4 |
资源勘查工程 |
3 |
5 |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3 |
合计: |
21 |
五、考核方式及要求
1.考核时间地点:专业考核初定于25-26-2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三下午2:30在长庚楼234举行,请转专业学生在申请表中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地球学科与工程学院网页有关信息;
2.考核方式: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专业考核(面试)
六、其它说明事项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应急管理大学(筹)《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