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学院关于全面加强实验室和专业资料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25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全体师生:

为全面加强我院实验室和专业资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安全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原颁布《地球科学学院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地科院发〔202031号)基础上,补充以下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学院实验室和专业资料室的管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禁在实验室和专业资料室从事与学习、科研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实验室和专业资料室内吸烟、喝酒、使用违规电器、电动车充电,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如需在课外时间至晚上11点前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学生需要提前通过实验指导老师或论文指导教师向学院办公室提交实验室使用的书面申请,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意,并进行备案。寒暑假期间需使用实验室的,按照上述程序在放假前提出书面申请。

三、学生须严格遵守所在实验室和专业资料室的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实验室和专业资料室内过夜,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实验室通宵工作的,使用者应提前一天向实验指导教师或论文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各实验室和专业资料室负责人或管理员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学生在使用实验室期间,有关负责人或管理员须派专人全程跟进及监控实验进程,保证实验安全,如有意外情况,需及时向实验指导教师报告。

五、实验指导教师和论文指导教师应做好所指导学生的实验室和专业资料室的安全教育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地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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